省教育局论文抽查要求标准
省教育局论文抽查要求标准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省教育局在进行论文抽查时通常会遵循以下要求和标准:
抽检对象和比例
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抽检流程
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
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盲审。
同行专家评议
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结果为“存在问题”的论文,将不能通过抽检。
论文相似度检查
论文相似度不能超过30%。
相似度检查旨在确保论文的原创性。
检查内容
选题、逻辑、研究方法、写作安排、格式规范等。
重点考察学术素养、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
抽检信息平台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依托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