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线路测量规范

测绘线路测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般规定

适用于铁路、公路、架空索道、各种自流和压力管线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线路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分别按本规范第3.1.4条和4.1.3条中的规定选用。

线路的平面控制,宜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贯通布设。

线路的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并靠近线路布设。

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宜选在土质坚实、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

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选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

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需要埋设标石。

线路测图的比例尺,可按表6.1.6选用。

铁路和公路测量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控制测量,平面控制可采用GPS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按本规范第3.2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