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餐饮店1万公款
拿了餐饮店1万公款属于 违法行为,具体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公款罪,具体刑罚如下:
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公款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罪名和刑罚的适用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主体、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或他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