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背标标准

进口红酒的中文背标要求如下:

品名

必须包含品牌名称+红(白)葡萄酒,且品名上不要显示干红、半干等字样,建议以产品类型(如干型)等形式标示。

原料与辅料

必须标示葡萄汁和二氧化硫,若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则必须注明具体含量。

产地

必须标注原产国信息,例如法国、智利、西班牙等,原产国指红酒最终装瓶所在地。

生产日期

必须标示为生产日期,而非装瓶日期。生产日期标示方式可以是具体日期(如2023年10月19日),也可以是“见瓶身/瓶帽”。

贮存条件

一般标示为“5℃-25℃避光卧放”。

经销商信息

必须包含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或网络联系方式。

酒精度

酒精度单位必须为小写vol,例如13%vol。

净含量

净含量标示方式和字体高度有特别规定,例如750毫升容量应标示为750ml或750mL,字体高度大于4mm。

其他要求

背标上必须包含产品类型、产地、产区、年份、灌装日期、保质期、原料、等级、进口厂家等信息。

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进口红酒的中文背标清晰、准确地传达产品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真实属性和安全标准。建议在进口红酒背标时,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标示,以确保合规性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