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检查与验收规程

测绘检查与验收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方式

全数检验:测绘成果应采用全数检验或抽样检验,抽样数量应高于验收的抽样数量,并对样本以外的成果进行概查。

现场检查:对测绘产品的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数据审核和第三方验收等多种方式,确保多层次的质量控制。

检查与验收流程

一级检查:作业人员在自查互检的基础上,按照测量规范、生产任务技术设计书和有关的技术规定,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一级检查主要由兼职人员负责实施。

二级检查: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进行再一次的检查。二级检查主要由项目负责人实施,是对测绘产品进行规定比例的抽样检查。

最终检查:测绘成果经最终检查合格后,生产单位应书面向委托单位或任务下达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应审核最终检查记录,并编写检查验收报告,随成果一起归档。

质量评定

质量等级:测绘成果样本及样本单位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测绘成果批质量一般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

问题处理记录:记录不能随意更改、增删,内容填写应完整、及时、规范、清晰,应有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的签名。要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并随成果一起归档。

监督机制

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审计,评估测绘产品的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流程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