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安全由谁管教

餐饮店的安全由 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卫生部 (现可能已并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并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国家药监局(现可能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抽查和整改等。

应急管理部门和 商务部门:

在餐饮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也承担一定职责。

消防部门:

负责餐饮店的消防安全监管,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餐饮店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建议餐饮店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主动配合各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