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小餐饮复工要求
新乡市小餐饮复工要求如下: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制定应急方案。
防护物资到位,如口罩、消毒液等,并确保数量充足(不少于2周的使用量)。
建立报备制度,公开作出疫情防控承诺后即可复工复业。
证件与经营管理
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必须合法有效,无超范围经营和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
复工复业方案与应急处置
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业方案。
建立应急处置预案。
设立分工明确的疫情防控组织架构。
卫生与消毒
定期对餐饮操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保持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