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观设计内容表现
道路景观设计内容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整体概念设计
城市道路的整体概念设计是景观层次的第一层,涉及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的建筑物、行道树、广场、标识牌和广告牌等共同作用,形成道路的整体形象。
空间节点表现
景观表现的空间节点包括道路本身、人行天桥、交通岛、停车设施、标志标线、道路照明、休憩设施、排水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等,这些是城市道路景观艺术化与功能现代化相结合的重要表现。
道路线性设计
城市道路的平、纵、横设计是景观设计的核心内容,对交通畅通和交通安全影响最大。设计中应展现城市的整体风貌特色,将城市的自然景点和人文景观建筑组织起来,形成观赏性道路空间。
历史与文化尊重
设计中要尊重历史,继承和保护历史遗产,同时也要向前发展,探寻传统文化中适应时代要求的内容、形式和风格,塑造新的形式,创造新的形象。
整体性与连续性原则
保持整体性原则,从城市整体和道路本身出发,统一考虑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绿化、街道设施、色彩、历史文化等,避免成为片断的堆砌和拼凑。同时,视觉空间上的连续性和时空上的连续性也是重要原则。
交通性道路景观设计
交通性道路景观设计应有较宽的绿化,醒目的交通标志和信号系统,有时道路两侧有建筑物,强调轮廓线和节奏感,偶尔的雕塑或标志物可以丰富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