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的文献综述
刑事责任年龄的文献综述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文献综述可以概述如下:
古代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周朝:古代中国《周礼》中提及“三赦”之法,其中“幼弱”指年龄较小者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历代王朝:从7岁、10岁或15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严重罪行可能不受年龄限制。
近代立法:
1911年《钦定大清刑律》规定未满12岁行为不视为犯罪。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将最低年龄调整为13岁,1935年提升至14岁。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规定未满12岁不予处罚,14岁以下轻微犯罪可不予处罚,但12岁以上犯严重罪行可酌情处罚。
现代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14周岁至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