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的文献综述

刑事责任年龄的文献综述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文献综述可以概述如下:

古代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周朝:古代中国《周礼》中提及“三赦”之法,其中“幼弱”指年龄较小者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历代王朝:从7岁、10岁或15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严重罪行可能不受年龄限制。

近代立法

1911年《钦定大清刑律》规定未满12岁行为不视为犯罪。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将最低年龄调整为13岁,1935年提升至14岁。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规定未满12岁不予处罚,14岁以下轻微犯罪可不予处罚,但12岁以上犯严重罪行可酌情处罚。

现代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14周岁至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