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保新政策
2024年青岛市的医保新政策包括以下几项便民举措:
新生儿参保政策
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医保参保,无需先办理落户,实现“落地即参保”。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起享受待遇,使医疗保障更加及时和充分。
职工普通门诊就医
全面取消职工参保人门诊就医只能在医疗机构定点签约的限制,参保职工可以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自由就医,并按相应比例结算报销。
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省内异地流动至青岛的职工参保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医保关系转入可同步办理,无需额外提交申请材料,实现“零跑腿”。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全市生育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由医院直接为其提交办理生育津贴材料,医保审核通过后,按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增加
在原有5个门诊慢特病的基础上,新增5个病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制性脊柱炎,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