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通常由各个高校或研究机构根据自身的教育政策和学院发展需求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配原则和标准:
博士生导师资格
博士生导师必须为学校认定且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指南。
名额分配依据
学校分配指标:依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博士生指标情况。
人才政策倾斜:学校人才政策倾斜指标和学院人才扶持指标优先分配。
科研综合分数:博导的科研综合分数由纵向科研经费、SCI论文发表分数、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论文等因素组成。
具体分配方法
首次分配:博导的第一个博士生招生指标通常根据科研综合分数排名分配。
富余指标:若有指标数富余,再次按照科研综合分数排名分配第二个指标。
国家平台倾斜指标:由其主任组织分配,并报送主任签字认可的分配表。
其他约束条件
成果计算:每项成果仅计算一次,家级杰出人才可适当放宽,最高招生数量按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