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许可证要到哪里办呢
餐饮许可证应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办理信息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