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的使用

测绘成果的使用主要遵循以下规定和流程:

无偿提供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有偿使用

除无偿提供的情况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

使用审批流程

使用测绘成果前,需向相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复审,并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后,方可提供基础测绘成果。

汇交制度

测绘项目完成后,项目出资人或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包括副本和目录。

保密要求

使用测绘成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传播、销售和披露涉密测绘成果。

知识产权

提供测绘成果的单位应保证其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并有权处分。使用或租赁测绘成果时,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并遵守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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