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士后待遇
淄博博士后待遇
淄博市的博士后待遇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站资助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5万元建站补贴。
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后,再给予25万元资助。
进站开题补贴
工作站和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启动资金。
科研配套资助
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出站留淄补贴
博士后出站后留淄全职就业或创业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博士生活和购房补贴
对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