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延退规定
大学延退规定
大学延退规定通常是指教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向学校申请延迟退休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大学延退规定的基本要点:
申请条件
本人自愿申请延退。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近3年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具体条件可能包括:
博士生导师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并指导在读博士研究生。
不担任博士生导师的需具有三级教授及以上职务,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并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一级教授延退不受年龄限制。
延退期限
延退期限一般为1-3年,特殊情况下可再申请延退1-2年。
一级教授延退不受年龄限制。
延退程序
教师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核。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特殊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等省管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等延退至任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