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测绘的政策

国家对测绘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测绘基准与系统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科技创新与进步

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国家版图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外国组织或个人测绘活动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责任

对涉及危害地理信息安全、地理信息泄密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行业监管

自然资源部扎实推进测绘领域改革,包括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压减、下放甲级资质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等。

智能网联汽车与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新业态发展中涉及测绘活动及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监督管理,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与信息通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推动测绘技术的创新和国产化,增强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