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液化气储存要求
餐饮液化气储存要求如下:
气瓶存放要求
当餐饮场所存放的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当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但专用房间应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的规定。
当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或者采用瓶组强制气化时,气瓶间应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单层建筑。
场所设置要求
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不得设置于地下、半地下空间和通风不良场所。
房间高度不低于2.2米,且房间内无暖气沟、排水管、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
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有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设施
液化石油气气瓶间、瓶组气化间应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至少配备2具8kg干粉灭火器,且房间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于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