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基准
测绘法基准是指 用于测绘活动的统一参照点和起算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大地基准:
用于确定地球表面的点坐标和地球表面的形状,包括参考椭球体、参考框架和大地控制网等内容。
高程基准:
用于确定地球表面各点的高程,通常以平均海平面为基准面,通过水准测量等方法建立。
深度基准:
用于确定地球表面各点的深度,通常以平均海平面为基准面,通过深度测量等方法建立。
重力基准:
用于确定地球表面各点的重力加速度,通常以国际重力基准为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空间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这些基准由国家设立和采用,其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
测绘基准具有科学性、统一性、法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科学性体现在测绘基准是依靠严密的科学理论、手段和方法建立的;统一性体现在全国范围内必须严格统一;法定性体现在测绘基准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稳定性体现在测绘基准一经建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轻易改变。
总之,测绘法基准是测绘活动的重要基础,是确定自然地理要素和地表人工设施空间位置、提供时空信息服务、发展数字经济的前提和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