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下:

户籍与居住要求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持有广州市区的城镇户籍,并在此地工作或居住。

收入与资产标准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家庭资产净值需符合广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

住房状况

申请人家庭应无自有房产,或现有产权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购房优惠排除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曾享受过包括房改成本价购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在内的各类购房优惠政策,也未获得过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优惠。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广州市政府公布的最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标准,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