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离婚在什么地方

在南京办理离婚,可以选择以下地点:

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

对于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可以在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江苏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

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居住证申领地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