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涉密管理办法
测绘产品涉密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密责任制度
测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登记管理制度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传递和存储规定
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并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连,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
销毁和审批制度
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人员管理
设置资料室为专门保密机构,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
涉密人员管理由项目组织、人力资源部和资料室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对外提供管理规定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向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密测绘成果,适用专门的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其他相关规定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确保国家地理信息数据不被非法获取、泄露或用于危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测绘数据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实施不同级别的保密管理措施。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落实责任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各测绘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定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