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预缴增值税

餐饮服务的增值税预缴情况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

疫情期间免税:在疫情期间(例如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暂停预缴增值税。对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标准税率:餐饮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

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增值税附加税

餐饮服务业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附加税是以增值税等流转税为纳税依据来缴纳的税种。

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与增值税是分开的税种。

增值税留抵退税

自2022年7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已扩大至“住宿和餐饮业”。

建议

餐饮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有所更新,建议及时关注最新的税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