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污水排放标准
餐饮行业的污水排放标准主要依据《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餐饮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油脂最高允许浓度:100mg/L
COD最高允许浓度:150mg/L(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餐饮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才能进行排放。
《餐饮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一般不超过300mg/L
总悬浮物(TSS):一般不超过100mg/L
氨氮(NH3-N):一般不超过15mg/L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和限制,因此准确的餐饮污水排放标准最好向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咨询。
建议:
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排放水质达标。
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记录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排放水质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