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餐饮店油烟排放要求
长沙餐饮店的油烟排放要求如下:
禁止在特定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居民住宅楼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必须采取油烟净化措施
餐饮业经营者排放油烟时,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和维护
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需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记录清洗、维护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油烟排放浓度的限制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
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