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测绘面积标准

暖气面积测绘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套内使用面积

包括室内使用空间,按结构墙体内表面尺寸计算,设有保温层时,按内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阳台供暖面积

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

包括有暖气的公摊部分面积。

建筑面积

如果未标明套内面积,取暖面积等于房产建筑面积乘以0.75。

扣除部分

居民住宅的取暖面积等于建筑面积扣除有隔断阳台面积(不包括储藏间)、无暖气火炕间、无暖气楼梯间和管道间的面积后剩余的面积。

层高影响

采暖建筑层高高于3米时,每超过0.2米(超过不足0.2米的,按照0.2米计算),取暖面积按增加10%计算。

坡屋顶建筑

顶板下表面与楼面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入取暖面积,净高在1.2米至2.2米内的按照投影面积的1/2计算取暖面积,净高超过2.2米的全部计入取暖面积。

管道影响

凡有直径80mm(含)以上供热管道通过的无暖气房间,一律按照有暖气房间计算,取暖面积计算方法同上。

这些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