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沙征地标准
2020年长沙市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这两项费用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青苗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具体补偿标准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和使用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