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概述
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办法要点:
1.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2. 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直接攻博: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的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3. 报名条件
往届或应届毕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毕业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毕业二年及以上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考生,即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发表了至少1篇收录论文的专业学位硕士生。
4. 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