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9米规定
关于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之间的距离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住宅楼内餐饮限制
9米以内禁止新开产生油烟的餐馆。
已经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在经营许可到期后,环保、卫生、食药监、消防等部门不再核发证照,工商部门也不再办理登记。
周边环境敏感建筑距离
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不得少于9米。
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
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1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1米。
其他相关规定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与周边住宅楼距离少于5米的餐饮场所不能改、扩建,而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9米。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餐饮油烟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空气质量,并规范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行为。建议在开设新的餐饮项目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保持足够的距离,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