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装修卫生局要求
卫生局对餐饮厨房装修的要求如下:
厨房装修要便于清扫 ,不得使用对环境和健康有影响的材料。厨房必须装备消毒设施
,用于加工食品的设备要便于清洗,设施要专用。
此外,还有一些与整体餐馆运营相关的卫生要求:
就餐区与食品处理区比例要求: 一般50-300就餐座位的餐厅,就餐区与食品处理区比例不大于1:2.2;食品加工区不小于食品处理区50%;冷菜间不小于食品处理区10%且不小于8平方,同时要有二次更衣室。 要有环评,要有与环保部门签署的垃圾清运协议,要有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废弃油脂处理协议。 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蛆。环保要求:
垃圾处理要求:
管理制度要健全
,要遵循生进熟出、脏进净出的原则。
卫生设施要求:
必须设水池不少于5个,分别有一洗二清三消毒水池、洗菜池、洗肉池或水产品池,其内空大小不得小于长40cm×宽40cm×深40cm,且标志清楚。从事单一食品经营的餐饮店,水池至少不少于2个,但必须全部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
厨房面积要求:
厨房面积不得少于营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最小不得少于8㎡),周围20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材料建造的场所内烹调饮食。
防蝇防尘设施:
店内的生产场所和餐厅有防蝇、防尘设施和灭蝇灯,防蝇设施应完好无破损。
个人卫生要求: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明,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