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科目设置

餐饮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会计科目设置:

资产类科目

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汇两类,用于核算酒店库存现金、找数备用金和零用金备用金。

银行存款:核算酒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按不同货币和银行分别设置日记账。

应收账款:核算酒店商业大楼、公寓住宅大楼、餐馆、商场及其附属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对方的欠款,分不同类项设分户账。

其他应收款:核算应收账款不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如按金、应付保险赔偿等。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时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持摊保险费等。

存货:核算餐厅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烟、酒、饮品等库存商品和存入仓库暂未领用的物料、用品及为包装销售食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核算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账款:核算企业预先收到的款项,如预收的餐费。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福利等。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的租金、水电费等。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实收资本: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资本公积:核算企业收到的超过股本部分的资本。

盈余公积: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

损益类科目

营业收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营业成本: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发生的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如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营业费用: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如水电费、工资、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管理费用: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其他特殊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收入):总括反映各项营运收入的取得和成本的支出情况,设置“客房收入(成本)”、“餐饮收入(成本)”等二级明细科目。

原材料:设置“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物料用品”等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用来燃烧发热的物资及用于经营业务的材料物资等。

建议

餐饮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确保科目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既要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又要符合外部监管的要求。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可以适当调整会计科目,但应遵循统一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连续性。

定期对会计科目进行梳理和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