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营改增餐饮业税率 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税率如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此外,根据相关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建议: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适用3%的征收率(需符合相关条件)。这些税率适用于提供的服务和销售的货物,具体应用时需参照最新的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