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数字格式怎么写
论文的数字格式怎么写
论文中的数字格式要求遵循以下标准:
数字使用
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应使用汉字数字。
数字格式
尾数"0"多的5位以上数字,可以改写为以万和亿为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等作单位(百、千、兆等词头除外)。
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数值有效位数末尾的"0"也不能省略。
数值的修约按照GB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
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每个数值后单位不能省略。
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以仅在最末1个数字后写出单位符号。
分数在1行中排列时,分号用斜线。
正文内并列的阿拉伯数字间用逗号还是顿号不做统一要求,但各编辑部应选用一种符号,做到全刊统一。
数字表示
论文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等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
数字序号
论文各章节的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并根据层次使用不同大小的字体和样式。
数字与文字
正文中的数字应前后一致,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数字增加或减少
数字的增加或减少应使用准确的词汇描述,如“增加到原来的2倍”、“降低到原有的80%”。
数字作为分层或分组标志
使用数字作为分层或分组标志时,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或数值不连续。
遵循这些数字格式要求有助于保持论文的一致性和专业性。请根据您的具体需求调整上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