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税收规定

餐饮企业的税收规定如下: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提供餐饮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或5%、1%)交纳,具体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交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交纳。

水利基金: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1%交纳。

企业所得税

一般企业:税率为25%。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