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税收规定
餐饮企业的税收规定如下: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提供餐饮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或5%、1%)交纳,具体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交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交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交纳。
水利基金:按照交纳的营业税税额的1%交纳。
企业所得税
一般企业:税率为25%。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