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价局医疗收费标准
河南省物价局医疗收费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降低
从2001年9月1日起,河南省开始实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其中CT、MRI、X—刀、伽玛刀、螺旋CT、ECT、眼科准分子等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费用将大幅度降低,平均降幅在30%以上。
手术费用上升
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手术费有较大的升幅。
诊查费、护理及薄弱学科项目价格提高
按照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价格、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原则,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28项,提高诊查、护理以及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208项。
部分项目价格调整
调整后,医疗检查中常用的数字化摄影(DR)价格调整为60元,磁共振平扫调整为530元;急诊监护费省级三甲医院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日200元,省级非三甲医院为180元;互联网复诊费为每次10元。
取消部分项目
新方案取消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干部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11个项目,将现行干部病房、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以及各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价格,统一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其中以双人间为例,普通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45元,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