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特岗待遇

河南省的特岗教师待遇情况如下:

工资待遇

特岗教师的工资总额按人均3.52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若高于3.52万元/年,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因此,特岗教师的最低工资不低于3.52万元/年。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的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其他待遇

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

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52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52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

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特岗教师享有与当地正式老师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等。

职业发展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满后,只要没有重大的教学事故,可以转为编制教师。

综上所述,河南省的特岗教师待遇较为优厚,不仅工资水平较高,而且享有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各项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建议有意向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可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做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