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企业申报条件

广州高新企业申请条件如下:

企业注册地

企业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知识产权

企业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并且这些知识产权需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技术领域

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例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研发费用占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比例根据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而定:

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其他要求

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建议企业在申请高新企业认定前,仔细对照以上条件,确保符合所有要求,以提高认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