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联合测绘规则

建筑联合测绘规则是指广东省针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实施的一项规定。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联合测绘定义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实施“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测绘单位资格条件

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具备工程测量(包括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和地下管线测量子项)和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子项)专业资质。

按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承接联合测绘业务。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制度与能力。

两年内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且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

联合测绘的实施

联合测绘项目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工程内容施工完成后进行,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次性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提供联合测绘服务。

其他要求

鼓励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单位进驻XX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