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奖励餐饮政策
广州南沙的餐饮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业设施运营企业招商补贴
对在南沙重点区域范围内积极引进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的商业设施运营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予以实际出租或出售,补贴期限为三年,每年最高可获得300万元。
品牌企业落户奖
对于2018年1月1日后进驻南沙重点区域范围内的餐饮企业,根据其年营业收入情况,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
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品牌企业经营贡献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连续5年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本区经济贡献的95%予以奖励。
特定餐饮企业奖励
实际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获得额外奖励: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认定的年度“广东餐饮百强企业”及品牌加盟店,或中国烹饪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企业百强”及品牌加盟店;
米其林星级餐厅及其分店;
美团点评黑珍珠餐厅指南上榜餐厅及其分店;
申请奖励的门店年度平效达3万元/平方米及以上,并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对南沙区重点区域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餐饮企业。
新注册企业奖励
新注册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根据其年营业收入情况,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
新注册的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入统当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注册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入统当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注册的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入统当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扶持餐饮企业,提升南沙区的生活性服务业水平,促进商贸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有意向的企业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细节,以便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