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人未签劳务合同

餐饮行业在招用员工时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双倍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证据收集:

劳动者在主张双倍工资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在该用人单位工作过,例如考勤记录、薪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餐饮行业在招用员工时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