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购房落户口新政策
截至2024年,青岛的买房落户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面积要求
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社保和纳税要求
在市区(四区、三区)购买商品住宅房的建筑面积达一百平方米以上,并需在市区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在城区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当日起,两年内在本市缴纳连续缴纳十二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贷款要求
若贷款购房则不能落户,必须全额缴清房款,并且取得房产证后实际用于居住,方可申请落户。
其他落户方式
人才引进: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落户青岛,博士学位人员适当放宽限制,5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
积分落户:需满足无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等条件。
技工落户: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资格且连续缴1年社保可申请落户;低于35周岁的,具有中级工资格且连续缴2年社保可申请落户。
注意事项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待房产证办好后再迁移至房产地址。
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这些政策为有意在青岛落户的人员提供了多种途径,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