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工程。该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招投标阶段确定施工工期的依据,也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同时还可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施工进度的参考。
该定额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涵盖了各类工程的施工工期计算方法,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如下:
民用建筑工程:
包括一般建筑和特殊建筑。一般建筑进一步细分为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工程,而特殊建筑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期。
市政工程:
涉及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包括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
园林绿化工程:
涵盖公园、绿地、景观等绿化项目的施工。
施工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定额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明确的工期参考。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建设各方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执行,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合理控制施工成本。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和具体应用,可联系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