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餐饮开业政策规定
湖北省餐饮开业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条件
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应当符合《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条件包括: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
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对人体安全、无害。
接触食品的餐具、饮具、设备和包装材料无毒、无害、清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回收循环使用。
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具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经营场所设在室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制作冷荤凉菜应当设置相应专用操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