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税收优惠

南京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返还奖励政策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增长额度获得财政返还。

特定行业税收优惠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第三产业企业可享受一定期限的所得税减免。

利用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技术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

其他支持措施

重点行业如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有所更新,建议联系当地税务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