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税收优惠
南京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返还奖励政策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增长额度获得财政返还。
特定行业税收优惠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第三产业企业可享受一定期限的所得税减免。
利用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技术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
其他支持措施
重点行业如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有所更新,建议联系当地税务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