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控保证书

餐饮品控保证书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合法持有证照:

保证合法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人员健康管理:

保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餐饮业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业人员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采购查验制度:

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票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和原料。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制品。

食品加工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餐饮业规范要求,避免操作过程交叉感染,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

餐饮具消毒:

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

食品贮存检查: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食品烧熟煮透:

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和各监管部门监督,如消费者发现有违反本承诺的事项,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