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餐饮污水处理标准
山东餐饮污水处理标准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餐饮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排放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
通常要求小于300mg/L。
总悬浮物(TSS):
一般要求小于100mg/L。
氨氮(NH3-N):
通常要求小于15mg/L。
悬浮物:
具体标准可能根据地区有所调整,但通常会有上限值。
有机物:
生化需氧量(BOD)也有相应的排放限制。
病原体:
病原体浓度通常不得超过一定标准,如CFU/100ml。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山东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建议向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咨询最新的排放标准